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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作者:组织人事处   编辑:廖老师   时间:2024-11-07     点击:

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详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首批考察体检”一栏标注“是”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安排

体检由学校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1.体检人员:按1:1比例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2.体检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上午7:00

3.集合地点:淄博师专南门

4.注意事项:体检人员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须提前填写内容并贴好照片)和450元体检费(现金,需复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并严格执行。

2.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需要复检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3.体检须知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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