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详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为附件1中“1:1入围首批考察体检”一栏标注“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安排
体检由学校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2023年8月16日(周三)上午7:00。
体检人员:按1:1比例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集合地点: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正门。
联系电话:18053367627
注意事项: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填好,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450元体检费(需要提前备好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4.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附件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体检须知.doc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8月11日